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辅料仓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辅料仓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辅料仓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ZXYZB-2021-238。
2.3 项目概况:辅料仓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改造。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有辅料仓库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改造,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厂区内。
2.7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2.9 质保期:1年(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批准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属于国家政策允许的免缴、缓缴社保费用对象不能提供缴费信息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注册后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需包含第一部分审计报告(含签字盖章页)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须无行贿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个人查询行贿罪),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案件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链接到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或“企查查”或“启信宝”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疫情期间可以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的邮箱,邮箱:1606502811qq.com,以接收时间为准),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邮件中请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号。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投标人准备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通过邮件发至潜在投标申请人邮箱。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现场领取或者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606502811qq.com邮箱审核后将资料邮寄至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出具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企查查”、“启信宝”等同类任一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要求带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于配合;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南阳卷烟厂办事公开平台》同步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30396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葛先生、卞女士
电 话:0371-86258835、86258833
2021年11月12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犯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无串标围标、买卖资质、行贿行为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中标后未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