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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椰风路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施工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椰风路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施工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椰风路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椰风路雨水临时排放工程施工。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42008

2.3实施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凤湖智能新区。

2.4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约定的内容主要包含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圆形雨水检查井、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临时路清表及平整、现状雨水涵清淤及抽排等。

2.5工期要求:30天。

2.6其他要求:

2.6.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6.2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年,质保期间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1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3.6其他: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5181800分,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报名后将询比采购文件费汇至下列账户并在备注项中标注项目简称:

开户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帐号:7393010182600009125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051909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人: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8

  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88106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话:0371-8625883086258832

传真:0371-65861277

邮箱:zhongxingyudaili@163.com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501

 

监督单位: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202010

电话:0371-69158987

邮箱:xmghb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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