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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用纸采购2021年度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用纸采购2021年度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用纸采购2021年度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出版用纸采购2021年度入围项目;

1.2 项目编号:ZXYZB-2021-033;

1.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

一标段:55-60克书写;

二标段:60克双胶;

三标段:70-150克双胶;

四标段:105克铜版;

五标段:128-300克铜版;

六标段:轻型纸。

1.4 入围单位数量:

一标段:拟入围4家;

二标段:拟入围7家;

三标段:拟入围7家;

四标段:拟入围3家;

五标段:拟入围3家;

六标段:拟入围3家。

1.5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1.6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6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纸张制造商或制造商自营销售公司(不含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3 投标人通过绿色森林认证(FSC或PEFC)和国家计量认证(CMA)(自营销售公司可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证书)。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2.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页)。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的时间:2021年35日至2021年312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的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3 招标文件获取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森林认证证书(FSC或PEFC)和国家计量认证证书(CMA);

4)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20年以来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声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6)“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页。

以上证件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一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人:张女士

   话:0371-620030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35号院

    箱:xhwzjygl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葛先生   卞女士

   话:0371-86258835,8625883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箱:786763425@qq.com

2021年35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无被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